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戒赌中心


发布日期:2023-10-08 19:39    点击次数:77


3月7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在北京市首例以“杀猪盘”方式实施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吴某某等21名被告人伪装成功人士身份,以发展男女朋友关系为名,在越南对境内中国公民实施诈骗,30余名被害人被骗人民币130余万元。最终,2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

微信截图_20210616153659.png

近日,贵州省思南县公安局以付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向思南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思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付某某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向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5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判决,付某某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付某某知晓出入国边(境)需要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3月,陈某甲联系付某某偷渡到缅甸从事电信诈骗,随后付某某又联系张某、王某某偷渡去缅甸。3月28日,付某某、张某、王某某等人从中缅边境云南省澜沧县糯福乡偷渡出境,被澜沧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并分别被罚款5000元。几日后,付某某、张某、王某某等人再次偷渡并顺利到达缅甸邦康从事电信诈骗。付某某在缅甸邦康从事电信诈骗两个月左右偷渡回国。

2020年7月中旬,付某某从缅甸邦康偷渡回国并回到思南县家中。付某某与在缅甸小勐拉从事电信诈骗的陈某乙联系。陈某乙让付某某带人到缅甸小勐拉从事电信诈骗,付某某可以从诈骗金额中抽成。于是,付某某拉拢、引诱周某某、吴某某、李某某、陈某等人偷渡去缅甸小勐拉。7月30日,付某某联系车辆与周某某、吴某某、李某某、陈某从思南县到贵阳市乘坐飞机到云南省景洪市。8月2日,付某某、周某某、吴某某、李某某、陈某等人偷渡到缅甸小勐拉并从事电信诈骗。付某某继续拉拢、引诱孟某、杨某、吴某等人偷渡去缅甸小勐拉后从事电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