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安公布“净网2021”专项行动战果
10月14日下午,温州市公安局召开网络安全宣传周——温州公安“净网2021”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净网2021”专项行动打击网络犯罪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温州公安以庆祝建党100周年网上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坚决整治网上各类乱象为目标,全面提升涉网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上网安全感、全面提升互联网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侦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19起,侦破黑客、侵信、网络黑产等各类网络案件8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50人;处置发布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的网民137人,其中行政处罚8人,教育训诫129人;查处互联网企业违法违纪案件195起,行政处罚35人,专项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温州公安聚焦人民群众痛点,深入研究网络犯罪发展新趋势,分析解剖新兴网络犯罪生态产品,充分运用公安大数据开展预警预测和涉网犯罪线索收集工作。以“校园贷”、“冒充老板”、“投资杀猪盘”等诈骗预警为工作重点专门成立大数据反诈预警工作专班,共预警潜在受害人线索1603条,其中涉温线索271条,并以公安部、省公安厅集群战役工作为契机,开展警企联动、市县联动、警种联动多形式的线索收集工作,截至目前,共向省公安厅发起集群线索35起,根据线索成案打击26起。
典型案例
1.瓯海警方破获买卖“58同城”数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5月26日,瓯海警方接到“58同城”温州某代理公司报案,称公司大量“58同城”账号被他人盗用,账号内出现疑似兼职诈骗等内容的招聘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瓯海警方迅速对该线索开展侦查。经查,该代理公司离职员工金某倩和卢某豪,伙同杨某玉、李某军等人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58同城”账号及密码并高价出售牟利。7月以来,瓯海警方先后在安徽、贵州和浙江等地抓获以金某倩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20余件。经查明,该犯罪团伙利用工作便利将非法获取的“58同城”账号进行测试破解,并更换绑定手机后层层出售,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金某倩、卢某豪、杨某玉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乐清警方破获一起“人工接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6月,乐清警方接线索通报,有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手机号接收电商平台的验证码进行账号注册,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乐清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查,黄某明、应某利等人勾结多名通讯店和手机店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手机号及验证码后注册网络账号。7月6日,乐清警方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收网,共抓获以黄某明为首的犯罪嫌疑人5名,扣押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30余件。经查明,黄某明、应某利等人利用为通讯店、手机店顾客办新卡的工作便利,使用顾客手机号获取京东的验证码并注册账号,后再利用电商平台优惠活动进行“薅羊毛”违法行为,非法获利27万余元。
目前,黄某明、应某利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平阳警方破获“1.19”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21年1月19日,平阳警方接一网络公司报案,称公司接到大量游戏玩家投诉,反映在访问其公司主页时被跳转到其他网站,给公司造成巨额损失,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平阳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查,陕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重大作案嫌疑,该公司老板熊某招募技术团队开发某网吧管理软件通过该软件恶意劫持用户上网行为。4月18日,平阳警方在陕西西安、广东深圳开展收网行动,抓获以熊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3名,扣押服务器等作案设备130余件,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现已查明,该公司开发维护通道软件,在该软件中插入恶意劫持代码,共计劫持域名达14万余个,非法获利达2000万余元。
目前,以熊某为首的1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苍南警方破获“家装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4月19日,苍南一受害人刚购得某小区房产后,就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经初查发现类似情况非常普遍,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苍南警方立即对该线索开展侦查。经查,本地多家装修公司、建材经销商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非法获取业主信息,用于业务推销。5月至6月,苍南警方陆续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某川装饰公司”负责人黄某国等10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电脑等设备11件,缴获苍南及周边县区30余个住宅小区的业主数据3万余条。现已查明,灵溪东某府物业经理和搬运队老板李某爽等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小区业主数据后转卖给建材商周某秋、项某伟等人,后者又转卖给“某川装饰公司”“某丰装修公司”负责人,并在家装行业群内共享。
目前,黄某国等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洞头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1年7月30日,洞头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社交软件“电报”交流群里发布出售数据广告,数据样品中包含洞头籍人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洞头警方随即开展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查清一个以买卖数据为业的公司化运作犯罪团伙。8月5日至7日,洞头警方赴江西南昌抓获以张某为首的1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电脑27台,手机21部,记账本2本,缴获各类公民个人信息1亿余条。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胡某某等人合伙成立“南昌某某优文化传媒公司”,以此为掩护招揽业务员罗某某、陈某等员工,在“电报”群中发布广告,并以1毛至4毛的价格向网民出售数据,非法获利达500余万元。
目前,以张某为首的1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