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名贵州省公布今年第四批“断卡”行动失信人员惩戒名单
8 月 14 日,记者从贵州省通信管理局获悉:近期,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对 " 断卡 " 行动第四批 102 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失信人员实施通信业务信用惩戒(如图)。
据悉,今年以来,贵州省信息通信业累计惩戒 4 批共 842 名 " 断卡 " 行动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失信人员。
惩戒措施: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将被实施暂停名下所有手机卡通信业务,5 年内不得开办新电话卡。确需申请保留一个号码的用户,可向公安机关进行申诉(联系电话:96110),经公安机关审核书面同意后,可向运营商申请复通一个号码。
公安机关提醒 : 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等的,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 " 帮助 " 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个人电话卡,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或他人的电话卡。